医学临床研究杂志

期刊简介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《医学临床研究》由湖南省卫生厅主管、湖南省医学会主办,经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批准(中国连续出版物号ISSN1671-7171,CN43-1382/R)的医学临床类科技期刊。原名《湖南医学》,1984年10月创刊,由我国著名医学专家柳用墨教授任主编,1985年2月正式出版发行,2002年更名为《医学临床研究》由双月刊改为月刊。20多年来,本刊先后获得国家、省级一级一类优秀科技期刊奖多项,2000年入选中国期刊方阵(双效期刊),2002年4月再进入科技部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,入编《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》,被万方数据库全文收录。本刊的宗旨是:注重学术,讲求质量,力创精品,为医学临床事业和广大科技工作者服务。设有论著、临床研究(含药物与临床、检验与临床、医学影像、麻醉等)、诊疗经验、护理园地、病例报告、医院管理等常规栏目,间有院士(专家)论坛、院长笔谈、述评及专题论述等特色栏目。目前稿源已涉及全国各省、市(区)及香港特区。  《医学临床研究》为月刊,每月26日出版,大16开本,192页,铜板纸印刷,每期定价15.00元,全年12期,国内外公开发行,邮发代号42-13,全国各地邮局均可订阅,编辑部亦可办理邮购。邮局汇款:湖南省长沙市湘雅路30号(省卫生厅内)医学临床研究杂志社,邮编410008。银行汇款:开户名称:医学临床研究杂志社开户银行:中国银行长沙市湘雅支行开户账号:610657349900Email:jcr_cs.hn@vip.163.com网址: http://www.jcr.net.cn联系电话(传真):0731-84824007。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
专利可以转让吗?转让的专利是否可以用作职称评审?

时间:2023-11-14 09:19:51

先说结论,专利可以转让,转让的专利可以用于职称评审。在职称评审中,通常会对申请人的专利情况进行考核。如果申请人拥有转让的专利,这些专利是可以用来评职称的。


然而,在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时,需要注意不同的专利许可模式。这些模式包括普通实施许可、独占实施许可、排他实施许可、分售实施许可、交叉实施许可和专利权转让。


普通实施许可:许可方(即专利权人)允许被许可方实施其专利,许可方仍保留使用该项专利或再与第三方签订许可合同的权利。

独占实施许可:被许可方取得独占实施该专利的权利,任何他人(包括许可方)都不得实施该专利。

排他实施许可:被许可方有权实施,许可方也有权实施,但许可方不得再许可任何第三方实施。

分售实施许可:被许可方可以在许可方的同意下,以自己的名义许可第三方实施许可方的专利。

交叉实施许可:两个专利权人以技术互惠交换的形式相互使用对方的专利。

专利权转让:专利权人将其专利权转让给他人。

因此,在考虑使用转让的专利进行职称评审时,需要明确该专利的许可模式,以确保其可用性。